2016年4 月15 日,環境保護部印發《關于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環大氣[2016]45 號),該意見中指出:“推進環境咨詢服務業發展,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聘請第三方專業環保服務公司作為“環保管家”,向園區提供監測、監理、環保設施建設運營、污染治理等一體化環保服務和解決方案”。
由此,在環境保護領域正式提出了“環保管家”的概念。環保管家服務為企業提供一站式環保托管服務,統籌解決企業環境問題;提高決策科學性,******服務效果,有效降低企業環保管理成本;同時降低環境產業鏈各個環節脫節產生的高昂交易成本。是傳統環保服務的升級衍生業務,全方面幫助企業實施管理服務,減少企業用人成本,提升企業環境面貌,解決企業因環保而帶來的煩惱。為業主企業提供監測、監理、環保設施建設運營、污染治理等一體化環保服務和解決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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